推进全业务创新发展
当前促进全业务创新发展主要体现在推动增值业务持续健康发展。电信重组和3G牌照发放后,电信增值业务将进入一个新的增长期,特别是移动多媒体和3G增值业务将有不俗的表现,三家全业务运营商需给予足够重视。伴随着电信重组全业务运营时代的到来和3G牌照的发放,移动多媒体应用承载起运营商实现战略转型的梦想。
推动3G增值业务快速增长
3G意味着增值业务全新时代的开始。国外3G增值业务发展的主要趋势和特征:3G对用户表现出明显的吸引力,并大体上呈现出从高端到低端的特征,即最先使用3G的用户总体上是较为高端的用户;在3G发展过程中,数据ARPU增速明显高于语音ARPU,数据ARPU中非短信增速明显高于短信增值业务增速;在非短信数据业务中,也许并没有哪项业务成为“杀手级”应用,但诸多应用的联合作用实实在在让我们看到了3G的未来。
3G业务与2G业务相比,主要分为3类:一是延续型业务:原有2G业务在3G网络上继续提供,如短信等;二是增强型业务:通过3G网络提升原有2G业务性能,推出增强型业务,如音乐片段下载到整首音乐下载;三是创新型业务:利用3G网络的特性,提出2G网络无法提供的业务,如手机电视业务等。
运营商在业务发展初期应推出延续型业务和增强型业务,业务体系往往是现有2G业务简单的增强型业务的组合。随着业务的不断成熟和发展,为了激发市场需求,最大限度地方便用户,运营商需要开始考虑业务的创新。尤其是随着HSDPA等3G+网络部署的逐步到位,移动互联网业务逐步兴起,运营商要不断推出创新型业务来最大限度地满足用户需求。同时为了推动业务发展,运营商还应向外延扩张,推出多种融合类业务,并推动与其他行业融合业务的出现,如移动电视、移动音乐、移动支付、移动搜索等,以丰富3G业务体系,吸纳更多的用户,提高3G使用率。同时进一步提供多媒体服务,以提高用户ARPU,创造更大的收益。最后,要积极推出移动互联网与传统互联网的融合型业务,如X-Series系列业务就是在原有互联网应用的扩展,从VoIP、即时通信到随时随地看电视等也都是互联网上最受欢迎的最有前途的业务和应用。
进军移动互联网战略要地
预计十几年后,移动互联网用户规模将超过互联网用户规模,而且移动互联网IP流量也将超过互联网的IP流量。随着用户规模的剧增,移动互联网应用开始步入规模化,这就意味着移动IM、移动搜索、移动在线游戏和移动SNS也开始具备进入规模化的基础,对终端规模生产的微笑曲线开始发挥效力,并开始产生广告效益和电子商务规模效益。运营商还应采用融合的商业模式,以捆绑用户、提高用户黏性、增加收入的核心。
获得全业务运营资质和3G牌照的三大运营商,在未来两年内都处于全业务运营的初级发展阶段,即固定与移动业务的捆绑;到2010年前后,随着3个全业务运营商3G网络的全面部署以及与固定业务的充分融合,FMC和FMS业务将会涌现;到4G时代,移动网络将具有可以和固定宽带基本一致的带宽,基于移动和固定网络IMS的融合,将进入无缝宽带多媒体接入业务平台发展阶段。在运营商的网络融合中,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也快速发生着融合。移动互联是运营商3G业务发展的战略要地,运营商必须经营好。
助SP转型并与之更好合作
电信重组和3G牌照发放后,随着3G商用的全面来临,移动增值服务业务会进入一个新的增长期。近年来,我国移动增值业务之所以能得到长足发展,广大SP的积极参与功不可没。为了走出同质化竞争的泥潭,增强自身的核心竞争力,近几年来,一些主流SP向无线音乐、数字娱乐等领域全面拓展,整个SP行业步入了转型期。随着3G的商用,SP行业能否实现成功转型和持续发展,这对3G业务发展将产生重要影响。
当前,国内从事移动增值业务开发的SP数量虽然众多,但同质化倾向十分严重,版权纠纷时有发生,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移动增值业务的发展。在3G时代,能否提供原创、差异化的移动增值服务,将成为衡量SP市场竞争力的重要因素。建立有效的数字内容产权保护机制,有效激发SP的业务创新热情是政府和业界面临的课题。由于缺少相应的监管措施,一些WAP网站出现了不良信息泛滥和泄露用户信息等行为,数字版权纠纷时有出现,迫切需要政府对其进行有效管理和规范,以确保移动互联网业务的健康发展。
在未来3G产业价值链中,SP是重要的一环,运营商要以超前的眼光协调和处理好与SP的合作关系,探索更加多样化的商业合作模式,为3G发展做好必要的准备。广大SP应当顺应未来3G商用的大势,加紧进行内容的整合与创新,为3G积极备战。全面提升业务创新能力,增强自身的核心竞争力。而政府部门则应当全面加大对SP的市场监管力度,进一步推进数字版权保护,为移动增值业和发展创造更加良好的环境。3G产业各方要齐心协力、良性互动,推动移动增值业务继续发展。
合作促移动多媒体发展
移动多媒体是电信、广电、互联网融合的必然结果,是人类信息化社会最为丰硕的果实,是最为活跃、最具生命力的业务和应用。从广义上来看,移动多媒体根据目前的发展可以基本分为三大类:一是基于3GPP的IMS移动多媒体通信系统;二是手机电视,又可进一步分为基于蜂窝移动通信系统或者基于地面卫星和地面卫星混合电视广播系统两类;三是基于互联网与移动通信网相结合的移动互联网系统。
移动多媒体是全球化的战略转型大潮下的必然选择,是移动应用演进的必然方向。移动运营商对于移动多媒体业务的定义是广义的,涵盖了三大类业务,包括文本、图形、图像、视频和音频的组合形式,从而提供给用户更加丰富的内容和更加便捷的沟通方式。广义的移动多媒体与运营商向综合信息服务提供商转型的目标不谋而合,提供移动多媒体业务是运营商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然的战略性选择。因此移动运营商早已布局移动的多媒体产业,推出了移动音频、移动视频、移动博客、移动游戏、移动支付等形式多样的移动多媒体应用。而对于之前从未涉及移动领域的广电行业而言,移动多媒体是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的延伸和补充,能够满足移动人群随时随地获取广播电视节目的需求。广电行业眼中的移动多媒体特指基于地面卫星或地面卫星混合电视广播系统,利用有着小屏幕、小尺寸的移动便携式终端,如手机、PDA、MP4、数码相机和笔记本电脑等,实现随时随地收听广播、看电视的功能。
在移动业务和应用的演进与广播电视服务的完善下,两条不同的道路最终在手机电视这一典型的移动多媒体业务处交汇在一起了。两大不同的发展主流,决定了不同的定位和立场:移动运营商把移动多媒体作为业务和应用演进的必然方向,承载了战略转型的梦想,在全球范围掀起了移动多媒体的热潮;而广电运营商把移动多媒体看做是进一步完善服务的必然选择。尽管立场有所不同,但随着时间的流逝,两大主体均进入了发展移动多媒体业务的关键时期,这种发展阶段上的对等促进两大主体之间开始对话,上演合作节目。
手机电视为传统的广电业引入的一些新问题,恰好是移动通信业所擅长的:广播多媒体应用在移动状态下会面临信息的衰弱、信号的干涉等一系列新问题;在终端层面,需要解决天线设计、灵敏度设计、电源消耗、芯片处理能力、对各处媒体和声音的协议兼容能力、产品设计等一系列在广电业是挑战的新问题;广电在移动接收方面是空白,各种接收频率、无线电波干涉和衍射会在移动范围内引发诸多新问题;移动多媒体需要具备漫游的功能对广电业是新课题。广电业和电信业因而应该有一个更好的交流,广电业需要向移动通信业学习。但移动通信业发展移动媒体业务欠缺媒体经验,因此,移动运营商发展移动多媒体,尤其是手机电视必须向广电业获取内容,这决定了移动通信业必须与广电业进行深入合作。合作是两大主体各自发展的需要,也是移动多媒体产业整体高效发展的需要。
三家全业务运营商根据3G牌照所匹配的标准制式,结合自身优势,紧随全球移动核心网发展趋势,在3G互联网、增值业务、多媒体方面多创新,促进全业务的健康发展,多做实事,这是2009年电信业的重要使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