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刘利华撰写署名文章(详见今日3版),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18周年。刘利华要求,依法科学管理频谱资源,共同维护空中电波秩序,全面推动我国工业化和信息化深度融合,为推动经济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国防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1993 年9月11日,国务院、中央军委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诞生了我国首部无线电管理法规。署名文章指出,《条例》颁布实施18年以来,我国无线电管理工作实现跨越式发展,在科学规划与合理配置频率资源,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国防建设;规范无线电台站和无线电发射设备管理,减少干扰隐患;做好无线电安全保障工作,维护空中电波秩序;开展边境无线电频率和卫星网络国际协调,有效维护国家权益;推进无线电管理技术设施建设,全面提升无线电监管能力等诸多方面取得了可喜的成就,推动我国无线电事业实现了快速发展,对促进国民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和加强国防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
文章阐述了无线电频谱资源的战略价值,人类对无线电频谱资源的不断开发和利用,不仅改变了人们的生产生活方式,使人类迈入了信息时代,而且创造了巨大的产业价值和社会效益。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国防建设对于无线电频谱资源使用依赖性的增强,无线电管理这一以高科技为基础的政府行政管理职能的重要性日益突出。做好无线电管理工作,不仅是无线电技术应用繁荣发展的需要,是各行业信息化和工业转型升级的需要,也是我国建设和谐社会、迈向世界信息化强国和维护无线电频谱国家主权的需要。
我国“十二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要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全面提升经济社会各领域的信息化水平,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文章也对无线电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管资源、管台站、管秩序,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国防建设、服务党政机关,突出无线电安全保障重点工作”,充分发挥无线电频谱资源在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产业结构调整中的支撑和保障作用,为推动经济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国防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