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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8日,腾讯公司向深圳福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称集体跳槽至某互联网公司的15名前员工违反了竞业禁止义务,并认为这是腾讯公司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正当行为。
据悉,昨日下午,在天涯社区、搜狐大话IT等知名论坛中相继出现了“腾讯把员工告上法庭:两年内不可踏足互联网”的帖子,该帖子称,一些腾讯公司的基层技术人员跳槽至另一互联网公司,而腾讯之前已经向他们提起了起诉,这一行为已经给这些员工的工作生活带了了莫大的烦恼。
根据双方双方劳动合同第7页约定,“乙方(员工)无论因何种原因离职,自离职之日起2年内不得在研究、生产、销售或维护甲方经营范围的同类产品与服务(包括即时通信软件 产品、通信聊天交友服务、移动通信增值服务、网络电子游戏、网络娱乐、互联网信息资讯、其他网络产品、其他通信产品、其他软件产品等)的企业事业单位或与 甲方(腾讯)有竞争关系的企业事业单位工作,也不得以任何方式直接间接地为这些企业事业单位工作或提供服务。”
而腾讯公司认为,离职的员工严重违反了双方劳动合同条约,并给自己的日常运营带来了极大的负面影响。
北京长安律师事务所律师张瑛认为,尽管腾讯离职的员工违反了竞业禁止的合同,但腾讯的这一诉讼请求可能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
她解释称,竞业禁止并不是对所有员工适用,而是只对“对公司未来发展具有影响的员工”适用,因为他们的离开会对公司有负面影响;另外,在与员工签订合的同时,公司应约定在两年的禁业期内对离职员工给予经济补偿,补偿金额一般为合同中商定的工资额。如果合同中没有规定上述条款,法院很可能会认为该合同不成立。
另外,该律师猜测,一般情况下,公司起诉员工违反“竞业禁止合同”,有以下几方面考虑:寻求经济补偿;加强对现有员工管理;警告竞争对手。此次起诉很可能也是为了警告竞争对手。
值得玩味的是,在腾讯公司就此事发给媒体的声明中,也明确表示,“最近一段时间,该公司(竞争对手公司)为了谋求便捷发展,不断对腾讯员工进行恶意挖角,给腾讯公司正常的经营活动造成了极大困扰,并导致了腾讯所投入巨资的一些研发项目搁浅、商业机密流失。”
而另据知情人士了解,腾讯公司还可能将对其他集体离职的员工进行起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