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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通信网 |
时间:2008-11-11 |
信息来源:网络 |
昨天,腾讯公司公关部证实,腾讯已经起诉涉嫌集体跳槽另一互联网公司的15名员工,原因是这些员工违反了竞业禁止协议。昨天,腾讯公司给本报发来关于此事的文字说明,腾讯公司表示,“最近一段时间,一公司为了谋求便捷发展,不断对腾讯员工进行恶意挖角,给腾讯公司正常的经营活动造成了极大困扰,并导致了腾讯所投入巨资的一些研发项目搁浅、商业机密流失。”业内人士透露,这仅仅是腾讯起诉的开始。
■两年职业“禁止令”
腾讯起诉一事,最先在天涯上传播开来,最终被媒体曝光。昨天,腾讯公司确认已正式向深圳福田法院起诉15名涉嫌集体跳槽的员工。
网友的帖子称,根据腾讯和员工签订的协议,“乙方(员工)无论因何种原因离职,自离职之日起两年内不得在研究、生产、销售或维护甲方经营范围的同类产品与服务(包括即时通信软件产品、通信聊天交友服务、移动通信增值服务、网络电子游戏、网络娱乐、互联网信息资讯、其他网络产品、其他通信产品、其他软件产品等)的企业事业单位或与甲方(腾讯)有竞争关系的企业事业单位工作,也不得以任何方式直接间接地为这些企业事业单位工作或提供服务。”
■法院可能不会支持
昨天,腾讯在文字声明中表示,竞业限制在我国有明确法律规定,腾讯与这15名前员工所签订的劳动合同中也依法规定了竞业禁止条款和保密条款,发放了相应的津贴和补偿,也曾花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对其进行培训,并将相关商业机密、技术秘密对其保持透明。员工离职后如不能依法遵守协议,理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对此,北京长安律师事务所律师张瑛认为,尽管腾讯离职的员工违反了竞业禁止的合同,但腾讯的这一诉讼请求可能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她解释称,竞业禁止并不是对所有员工适用,而是只对“对公司未来发展具有影响的员工”适用,因为他们的离开会对公司有负面影响。另外,在与员工签订合同时,公司应约定在两年的禁止期内对离职员工给予经济补偿,补偿金额一般为合同中商定的工资额。如果合同中没有规定上述条款,法院很可能会认为该合同不成立。
■腾讯意在警示在职员工
据记者了解,近年来,从腾讯跳槽到51网、百度网等互联网公司的技术人员远远不止 15名。一位知情人士向记者透露,这些年,腾讯员工跳槽不断,而像腾讯这样大而全的公司,几乎每家互联网公司都可以算是腾讯的“竞争对手”,粗略算起来,互联网圈里至少活跃着100名原腾讯公司的技术人员。而腾讯的计划则很可能是“分批起诉”。而这样做的目的,无疑是给现在的员工一些警示,进而遏制腾讯的人才流失现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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