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内容:
招标公告(重新发布)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三明泰宁邮电公寓消防改造工程项目已由 福建省电信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以 “关于同意实施泰宁邮电公寓消防改造工程的批复”(中国通信实业闽 [2009]1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建省电信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福建省电信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闽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福建三明泰宁县;
2.2. 工程建设规模:预算造价为 1107966 元,建筑面积约9650㎡,建筑高度约38 m;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三明泰宁邮电公寓消防改造工程,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工期要求:总工期: 120 个日历天;
2.4. 工程质量要求: 设计和国家现行建设工程有关标准、规范的合格标准要求,并经消防部门验收合格通过 ;
2.5. 本项目招标有关的单位:
2.5.1.咨询单位:福建省闽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5.2.设计单位:北京中外建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2.5.3.代建单位: 无 ;
2.5.4.监理单位: 待定 。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2.6.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贰级及以上消防设施工程施工专业承包企业资质(或贰级及以上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7. 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8.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含临时执业证书),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2.9.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0.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2.11.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2.13. 资格审查内容和标准的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通用本》第 3章的评标办法和标准和《专用本》的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 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09年2月16日至2009年2月20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3时00分至5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福州市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南面13层)购买招标文件;
3.2.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 200 元,招标图纸每份售价 150 元 , 售后不退。
4.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本招标项目招标人确定的K值取值为 10 %。
5.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5.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5.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应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公告中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为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
5.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 贰万 元。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2009年3月3日 9时00分,提交地点为福建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
6.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 (http://www.fjbid.gov.cn)和福建省建设工程交易网(http://www.fjjsjy.com)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福建省电信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五一中路57号,邮编: 350005
电 话:0591-87112998
联 系 人:林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福州市杨桥东路 118号宏杨新城1#楼12层 ,邮编: 350001
联系电话:0591- 87605650、87605950转806、823, 传真:0591- 87623982
联 系人:余明初、邹剑峰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农行福州市鼓屏支行
帐 号: 0031 0104 0003 264
开户名称:福建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注明用途:三明泰宁邮电公寓消防改造工程投标保证金
交易中心名称:福建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址:福州市鼓屏路 192号山海大厦南厅13层
特别提示:
1. 此前发布的本项目《招标公告》与本次《招标公告》(重新发布)的内容有不一致的,以本次发布的为准; 2. 在此之前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可凭购买凭证及原招标文件到招标代理公司换领新的招标文件,原购买凭证及施工图纸依然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