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6日,山西省商务厅市场建设处发布公告,因山西省新增微波炉、电磁炉、空调和热水器四类家电下乡补贴品种,根据山西省目前家电下乡流通企业状况,再行补充推荐15家家电下乡企业,从即日起接受申请。
本次推荐的家电下乡销售企业主要为微波炉、电磁炉、空调和热水器的生产经营企业 (太阳能热水器产品中标的生产企业即为销售企业,不需推荐),彩电、冰箱(含冰柜)、洗衣机、手机和电脑的生产经营企业也可推荐。
目前,山西省中标家电下乡销售企业为33家。按照商务部、财政部的规定,家电下乡企业通过招标方式,在省级商务部门推荐企业中确定。
由于此项工作直接关系到农村消费者的切身利益,省商务厅对家电销售企业的资质提出了明确要求:具备合法家电流通经营资格及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可以是家电零售企业、生产企业或其设立的经销公司或省级代理商、通信运营商;资信状况良好;年家电产品销售额位居山西前列,一般在3亿元以上;配送能力覆盖山西省所有县、市;销售服务网点原则上覆盖山西省所有县、市,且网点规模、服务水平等处当地前列。
省商务厅将会同省财政厅对提出申请的销售企业进行资格审核,确定补充推荐的销售企业,并上报商务部、财政部。申请家电下乡销售企业的申请人需将企业基本情况、山西区域销售网络情况及网点清单、上年度财务会计报表、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等材料,4月9日前报送至省商务厅。(记者 郑书成 实习生 邓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