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我市某职业院校的网站上刊载了他人有版权的武侠小说,有的还是学生上传的,结果成了被告。近日,双方经过调解,学校赔了版权方近30万元。
这些武侠小说是温瑞安先生的作品。2007年9月11日,北京中文在线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中文在线)获得了温瑞安的授权,独家享有温瑞安创作的《神州奇侠系列(正传)》、《剑气长江》等作品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他们发现,我市某职业学院未经该公司许可,擅自在其所属网站上的“文学书苑”栏目中,传播这些作品,为此起诉。
法庭上,该学院觉得很无辜。他们称,虽然学校网站曾上载《神州奇侠系列(正传)》等作品,但上载持续时间较短,而且是学生在实习创办网站时,出于为同学创造读书机会的目的而上载的,并无侵权的故意。况且,他们收到北京中文在线的律师函后,立即删除了涉案作品,并向原告口头道歉。还有,学校知名度较小,网站浏览次数少,并未对原告造成较大损失。
法院审理后,认为该校未经著作权人的许可,在其所属的网站上向网络用户提供涉案作品的在线阅读服务,侵犯了原告的信息网络传播权。
记者 莫雪庆 实习生 田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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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4月26日世界知识产权日即将到来时,市五中院昨天发布一组相关数据:据统计,该院自2006年8月成立至今,受理知识产权案530件。著作权纠纷案件数量最多,达366件;专利纠纷案件115件;商标纠纷案件39件;不正当纠纷案件10件。原告胜诉率在90%以上。
民三庭法官介绍,去年著作权纠纷案特别多,主要有商业广告使用他人摄影作品、在网络环境下侵犯他人著作权。如:宽带网运营商和通讯服务提供商擅自提供他人影视作品,网吧在局域网内传播他人影视作品,还有就是学校和机关在网站上私自上载他人作品。市五中院刚刚调解的羽泉诉某宽带运营商重庆分公司在网站上非法传播35首歌曲,索赔13万元。
网络编辑:孔祥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