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式计算机采购招标更正公告
更正为
第6、投标人资格要求及须知:
(1) 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业内良好信誉及业绩的制造厂商,或其直接授权的省级以上总代理商。其所投产品必须为国内市场主流、畅销品牌的商务机型,并能满足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
(2)制造厂商或其授权的省级以上总代理商,仅限一个投标主体参与该项目投标;
(3) 投标人有指定的售后服务维修点,配有较强的技术队伍,能提供快速的售后服务响应;
(4)投标人可对本项目A包、B包、C包分别或全部进行投标,但对每包只能提供一套投标产品报价。
其它内容不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