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集群通信系统是专业移动通信系统的高级发展阶段,它可以解决模拟系统存在的频谱效率低、功能弱、不易联网和不便加密等技术问题,适应广域全程通信调度的需要。近年来,国际上已陆续推出了TETRA、IDEN、APCO-25和FHMA等7种数字集群通信系统。
1998年11月,在德国柏林召开了第一届TETRA世界大会,欧洲电信标准协会(ETSI)、主要制造公司和运营公司的40名专家参加了大会,12家厂商展示了各自研制的TETRA通信系统。测试设备以及配套设备。1999年10月,在阿尔斯特丹召开了第二届TETRA世界大会,60多位专家参加了大会,18家厂商展示了各自生产的TETRA系统设备、测试设备和配套设备。TETRA的开放性标准和系统,受到了世界各国的广泛关注,赢得了大量订单。
TETRA系统特点是:
(1)虚拟网概念
可使多个功能要求不同的机构共用一个物理网络。各机构只要配置调度台和移动台后,便可建立自己的虚拟网,并可象在传统的专用网中一样工作。
(2)直通工作方式
指移动台不经网络基础设施便可相互通信的工作模式。这种工作方式适合未设置集群基站地区及覆盖范围外的地区使用。也就是说,在TETRA系统中,脱网工作的移动台可以与未脱网工作的移动台保持通信联络。
(3)良好的互连特性
为了保证与其它系统和设备相互联接,TETRA定义了各种标准接口:移动台和手机的数据设备接口;与各种公众网的PSTN、ISDN、PDN接口;与不同TETRA厂家设备的ISI接口;与其它专网的PABX接口;LAN/WAN及计费管理接口。
(4)多业务特性
TETRA支持话音业务和多种数据业务。其中话音业务包括单呼、群呼和应急呼叫;数据通信业务包括短数据消息、状态消息、分组数据消息和电路交换数据等。短数据消息用于传送调度员的简短指令及车辆定位信息,传送时不必中断呼叫;状态消息总共有32000种,用于跟踪设备和数据库状态;分组数据多用于传送电子邮件和数据库查询;电路交换数据则用于需要快速传送大量数据的业务(如视频图像传送等)。构成TETRA系统一般由数字交换机、基站、调度工作站和网管系统等设备构成。这些设备可以组成数字集群共网,也可以组成数字集群专网;可以组成单区制网,也可以成多区制网。在单区制网中,移动交换机负责本地交换业务,控制和管理若干基站控制器,基站控制器负责若干基站的管理。多区制TETRA系统则是一个多层次控制的多区系统。
TETRA的数字交换机设有调度工作站接口及与现有各种公众网和专业网相连的接口,个别系统还设有与模拟系统相联接的接口。根据用户要求,交换机可以模块化地进行扩容。
TETRA系统采用模块化基站,便于扩展信道容量。为了提高接收能力,基站和终端还可脱网工作,以增加网络的覆盖范围和应急通信能力。
TEFTRA调度工作站设人机接口,保证调度员可以在调度站实现单呼、群呼、建立和撤消用户群、收发电文以及状态信息等业务。微机是调度工作站的主要设备,调度员通过屏幕了解用户请求和其它信息。
通常,大型TETRA通过网管系统进行管理,在数字集群共网中,一般还需配备自动计费系统。中小型系统可直接使用网管终端设备进行管理。与其它几种数字集群系统相比,TETRA是一种较为成熟的标准。自1995年以来,ETSI对TETRA标准不断进行修订和完善,并增加了一些新的标准或内容。1999年,还对标准中的网络设计、线性站和加密等内容制定了修改计划,并于2000年前完成修订工作。1999年8月,对标准ETS 300 393 (PDo)中的空中接口,公布了新的取代标准。2000年,还将完成标准ETS 300 396-(DMO)中类型2路由器空中接口的论证工作。
几年来,诺基亚、摩托罗拉、马可尼等公司都按照TETRA标准开发生产出TETRA数字集群系统、设备、配套设备或测试系统,并与欧洲、亚洲、非洲、北美等地区的用户签订了大量定货合同或协议。目前,一些著名公司已开发出功能更强的第三代TETRA移动台,并在高级无线数据业务(AWS)TETRA SIM卡、如何与第三代移动通信系统兼容、如何提高与其它系统的互通互连性能、多模终端以及扩展频率覆盖等方面进行开发和研究,以研制和生产出更加适合集群通信市场需求的产品。
据调查,我国对专用集群系统的需求主要集中在公安、国家安全、水利、交通、城建、司法、电力、民航、铁路、海关等部门。国内对集群共网的需求也相当大。根据中国通信工业协会较保守的估计,未来10年,我国对数字集群的市场需求约为500亿元。
为了防止过去曾出现过的盲目引进国外系统和沿用国外标准的弊端,在制定我国数字集群标准、发展民族集群通信工业以及开放国内集群市场方面,有关部门采取了积极谨慎的方针。即在进行充分的市场需求调研及分析比较国外各种数字集群标准的基础上,博采众长,制定出既能与国际标准接轨,又适合我国国情的标准。在制定数字集群通信体制国家标准时,我国采用TETRA空中接口技术,同时也吸纳了其它国外集群通信标准的特长。考虑到我国现行各类公网、专网频率分配办法和编号体制的不同,正在制定或修订相应的标准和管理办法,以适应发展数字集群通信业务的需要。根据我国地域广阔、需求部门多和数字集群系统容量大的特点,在我国采取集群共网和专网并重的发展方针是较为明智可行的选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