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名称:山东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
二、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海逸恒安招标有限公司;
三、项目名称:山东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采购;
项目编号:HYJZ2011-406;
四、项目说明:山东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采购项目,具体采购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项目说明”。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2.如为代理商须提供IP半球摄像机、数字流媒体服务器的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产品授权书原件;
3.供应商近两年有同类产品销售业绩;
4.所报软件产品必须为正版软件,如有侵犯知识产权、版权等行为,一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5.供应商在济南市设有售后服务机构;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六、采购文件的获取:
时间:2011年12月30日-2012年1月9日,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0—16:30时(北京时间);
地点: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2000号舜泰广场6号楼1101室;
售价:200元/份;
购买采购文件时,请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采购文件售后不退。
七、递交报价文件截止及公开报价时间:2012年1月12日上午9:30时;
递交报价文件地点及公开报价地点:详见采购文件;
八、若有疑问或须澄清的内容请联系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电话:0531-82665067
传真:0531-82667939
Email:hyha-gp@163.com
联系人:刘贤军、路艳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