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5月,国家广电总局向各地广电局下发了《关于开办网络电台、电视台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中明确规定,申请设立网络电视台的主体必须为各地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在具备申请条件的基础上由广电总局审批。在三网融合的大背景下,这一通知被业内认为是广电总局即将颁发互联网电视内容牌照的前奏。
当年4月,国家广电总局还曾连续出台《互联网电视内容服务管理规范》和《互联网电视集成业务管理规范》两项规定,这表明国内互联网电视将采取“集成服务+内容服务”的双牌照模式进行管理。而此前,“互联网电视集成业务”牌照已经颁发给央视旗下的中国网络电视台(CNTV)、上海文广旗下的百视通及华数三家公司,中国网络电视台(英文简称CNTV)已经于2009年底正式上线开播。不出预料的话,各地方广电播出机构也将陆续获得互联网电视的内容服务牌照。
《关于开办网络电台、电视台有关问题的通知》对开办网络电视做出了规范,明确规定未经批准,商业网站不得使用网络电台、网络电视台作为机构名称;升级扩建为网络电台、电视台的网站,必须持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有一定运营年限,并在当地具有较大规模和影响力。此外,广电总局还对申请网络电台、网络电视台的机构作出了资金和技术上的要求:网络电视台新增资金投入应在1000万元左右;网络电视台应有丰富的节目内容,涵盖时政新闻、文艺、娱乐、科技、财经、体育、教育等各种题材;申请方必须具备能够持续大规模用户点播和跨区域传播音视频节目信号的保障体系;播出系统至少应支持10万户以上的点播信号并发流,出口带宽不低于 30G。
2010年7月,由检察日报社正义网络传媒主办的中国检察视频台上线开通。该台获得最高人民检察院影视中心独家授权,使用中心所有影像素材,在第一时间披露职务犯罪大案要案,同时推出其他法治题材影像作品。
事件影响:
网络电视在实现随时可以观看节目的同时,还可以实现视频点播、直播、上传、分享,其发展前景不言而喻。国家广电总局出台《关于开办网络电台、电视台有关问题的通知》无疑对规范网络电视台的建设提出了要求。
中国网络电视台(CNTV)定位为国家网络电视台,国家网络电视台收视终端并不局限于电脑屏幕,手机、IPTV、户外屏、楼宇电视,以及飞机、火车等交通工具的移动屏幕,都是国家网络电视台的覆盖对象。借助央视资金、内容等优势,CNTV或将率先抢占网络电视广阔市场的先机。
中国检察视频台的开通,对在互联网上提升检察机关社会形象,普及法律知识势必发挥积极作用。
各方观点:
华数传媒CEO励怡青:互联网电视具体的商业模式其实并不清晰,大家都还在探索,但不论采用何种商业模式,都必须得到消费者认可,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将互联网电视推广开来。如果没有点击量,这个产业不会健康发展起来。
——2010年5月11日《IT时代周刊》
中国工程院院士赵梓森:2010年5月,国家广电总局下发了《关于开办网络电台、电视台有关问题的通知》,这让民营视频网站互联网电视的期望落空。每台网络电视都要绑定一家拥有运营牌照的服务商,这让电视厂商增加了制造成本。今年4月,央视新闻频道还报道了互联网电视“涉黄”的消息。广电总局也表示,对互联网电视的监管很难。解决这些问题,都应该以人为本,需要更多的政治智慧。
——2010年6月13日荆楚网
TCL工业研究院副院长梁铁航:广电总局从内容安全监管的角度考虑,只愿意把互联网电视牌照颁发给广电系企业,还要求彩电企业把之前自建内容平台的管理运营权交给获得牌照的广电系企业,这对于彩电企业是非常无奈的结局,毕竟之前有企业已经在自建的内容平台上投入了巨大的资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