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中关村创新资源平台对此前财政部与国税总局公布的企业研发费用列入加计扣除等三项税收优惠政策的税率进行了明确,从即日起,中关村企业为研发人员缴纳的“五险一金”、医药企业发生的临床试验费等经费可以列入加计扣除范围。
加计扣除是指按照税法规定在实际发生数额的基础上,再加成一定比例,作为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的扣除数额的一种税收优惠措施。根据昨日细化的政策,中关村企业在为科研人员缴纳五险一金、新药研制的临床试验费、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运行维护、调整、检验、维修等费用,如果科研形成无形资产,可按照该无形资产成本的150%在税前摊销。中关村创新资源平台相关负责人表示,对于中小初创型企业,科研投入基本是公司开销里最大的一部分,如果这些科研开销都可以享受到加计扣除,无疑将为企业节省很多税费。
除此之外,另外两项税收细化政策也在昨日进行了明确:中关村企业的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比例也由国家规定的2.5%可以提高到8%,并且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以股份或出资比例等股权形式给予本企业相关技术人员的奖励,技术人员可在五年内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