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电总局表示,下阶段将进一步规范影视剧中插播广告等行为,禁止在片头之后和片尾之前插播广告,禁止用贴片广告覆盖演职人员表。同时,广电总局还将建立“黑名单”制度,对在广播电视媒体投放虚假违规广告的企业或广告公司,将通报全系统禁止接受其投放的任何广告。对把关不严,继续播出违规广告的播出机构,广电总局将依法查处,并向社会公开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