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无锡市物联网企业认定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明确了无锡市物联网企业认定标准,并给出了物联网企业认定程序与年审程序,进一步在政策方面加强对无锡物联网企业的扶持、服务和管理,以促进无锡市物联网产业又好又快发展。
《办法》指出,物联网企业是指在《无锡市重点扶持的物联网产品(技术)参考目录》界定的范围内(见附件),能够进行研究和开发,拥有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在无锡市内(包括宜兴和江阴)注册1年以上并有实际的产品(技术)研发或生产行为或技术服务的企业或事业单位。
《办法》规定物联网企业需为无锡市境内的企事业单位,并需要具有1种以上本单位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技术),企业的研发人员比例需占职工总数的30%,在研发人员学历、企业销售收入及研发费用等方面也严格要求。
在物联网企业认定细则中明确了无锡国家传感网创新示范区(国家传感信息中心)规划建设领导小组的主要主要职责,主要为指导、管理物联网企业的认定工作,协调、解决物联网企业政策落实中的重大问题,审批物联网企业名单,颁发证书等。
《办法》还明确了无锡市重点扶持的五大类物联网产品(技术),主要包括传感节点技术、传感节点组网与协同处理技术、传感网系统产品(技术)、传感网应用抽象及标准化技术、共性支撑技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