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15年,将有超过1亿3千8百万台电视具有连接互联网的功能。其中,西欧、北美和中国的市场占有了出货量的前三甲。这一年,中国的互联网电视出货量将达到西欧和北美出货量的70%-80%。”这意味着,电视机的互联网功能未来将成为电视机的标配。
在三网融合以及网络环境不断完善的情况下,电视厂商、IT科技公司以及互联网企业都瞄准了这一块最具市场前景的屏幕。电视机厂商推出更多带有互联网功能电视产品,包括互联网公司更不例外,各家均瞄准了电视机这块屏幕。不过,互联网视频厂商及终端厂商的蜂拥而至,在让电视视频内容有望实现差异化的同时也引发了另一个隐忧:电视屏幕上内容安全性如何保证?
进入产业要有通行证 牌照先行
目前,广电总局一共正式发放了6张互联网电视牌照,规定要求提供内容服务的服务商内容平台须与播控平台对接后才能进行内容对终端、用户的输送。据了解,正式发放的6张牌照分别有:CNTV、上海百视通、杭州华数、南方传媒、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以及湖南广电。
牌照政策将很多想进入电视屏幕的互联网公司挡在门外。一直以来,有互联网视频公司将未经牌照方认可的内容服务平台尝试嵌入进入硬件终端产品中,违反了广电总局对内容进行播控的相关要求。对此,分析人士认为,进入互联网电视产业是有合法途径进入的,电视屏幕的监管一向比较严格,任何企业都不得存在侥幸心理,打政策的擦边球。
历次政策文件 意在内容把控
事实上,从电视在国内诞生的那一刻起,政策监管便如影随形,无论是电视屏幕的意识形态问题,还是用户需求,电视屏幕的监管无论如何都无法绕开,尤其在连接互联网之后,广电总局已数发政策规定,对其播出内容进行严格把控。
互联网电视监管已成规范 内容播控为重点
在2008至2009年间,终端厂商在产品单一性上寻求突破口之际,各个厂家瞄准了这一市场,同时部分国内视频企业同样看到这一市场前景,使市场上快速出现了非常多的互联网一体机产品。
然而市场并未规范,就在09年8月份,广电总局发出《关于加强以电视机为接收终端的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要求“开展以电视机为接收终端的互联网视听节目集成运营服务,应当建立具有节目播控、节目导视、版权保护等功能的集成播控系统,健全节目内容管理制度、安全保障制度和应急处理机制,确保所传播视听节目内容可管、可控。”
2010年5月发生的互联网电视机厂商集体“涉黄”事件,促进了广电总局出台对互联网电视内容政策监管的决心。的确,同年10月份广电总局即下发的《互联网电视内容管理服务规范》和《互联网电视集成业务服务管理规范》中多次强调只有持有“互联网电视集成业务”牌照和“互联网电视内容服务”牌照的机构才能进行互联网电视相关业务的开展。
这与日前北京广电下发的一份内部文件中提到的“不能与未经广电总局批准的互联网电视集成平台相连接,不能采取开放式链接”完全符合,一切规定都指向了内容监管。
互联网电视机顶盒业务管理细则即将出台
对于互联网电视机顶盒业务管理细则,是否在近期出台,内部消息人士给予了肯定的答复,据其透露:“国家广电总局关于互联网电视机顶盒业务管理细则正在制定完善当中,将于近期出台,互联网电视机顶盒将纳入到现有互联网电视播控平台的统一管理体系之下”。
对于此消息,分析人士认为:“互联网电视一体机与互联网电视机顶盒,从最终面向用户端的服务,并不存太大的差别,但前提是要符合广电总局的相关规定。在目前很多家庭的电视机还不是互联网电视一体机的情况下,互联网机顶盒是一个很好的互补产品,使得用户能够及早的享受到互联网电视的服务,对于用户来说,绝对是个好事情。因此,出台对互联网电视机顶盒的业务管理细则对于产业来说,具有更大的正面推动效应”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