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委员会透露,截至目前尚有20个欧盟国家未能按时执行包括携号转网、明晰业务方案、数据保护等在内的欧盟新电信法规。
新法规的执行截止日期为2011年5月25日。欧盟委员会7月19日启动了正式的侵害诉讼程序,并以信件形式对这些国家发出通知,警告他们必须在两个月之内作出答复,否则将被起诉到欧盟法院。
欧盟委员会表示,新法规规定的消费者权利包括在一天之内完成携号转网,消费者对所获得的服务有更明晰的了解,以及对个人在线数据的更好保护。
按照业务明晰的规定,电信运营商必须给出有关最低服务质量、补偿和退款手续以及带宽上限或特殊服务的限制访问等所有网络限制规定的详细解释。
新法规规定,运营商要向用户提供这些权利,从而统一欧盟27个成员国的移动业务合同。
这20个尚未执行新法规的国家是:奥地利、比利时、保加利亚、塞浦路斯、捷克共和国、法国、德国、希腊、匈牙利、意大利、拉脱维亚、立陶宛、卢森堡、荷兰、波兰、葡萄牙、罗马尼亚、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和西班牙。
丹麦、爱沙尼亚、芬兰、爱尔兰、马耳他、瑞典和英国通知欧盟委员会,他们已实施新的法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