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顺城区将军堡街道移通社区的陈红梅是失业人员,前几年她在外地打工,工作一直不稳定,最近她又待业在家。陈红梅说,她想自主创业,但一方面没有经验,另一方面因为没办理《再就业优惠证》,不能享受相应的就业扶持政策。8月1日,陈红梅拿到了《就业失业登记证》后非常高兴:“这回我可以凭借这一证件,直接享受创业培训补贴政策、自主创业小额担保贷款和税费减免的政策了。”8月1日,我市开始发放全省统一制式的《就业失业登记证》,这也标志着我市建立就业失业登记制度进入全面启动、实质推进的新阶段,劳动就业服务工作进入一个新时期。
《就业失业登记证》是劳动者按规定享受相关就业扶持政策的有效凭证和进行就业登记、失业登记的书面载体,实行实名制管理,限持证人本人使用,在全省行政区域内通用。劳动者可以凭借这一证件,按规定直接享受相关的就业扶持和优惠政策。其中,各类劳动者均可免费接受政策咨询、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创业指导和就业信心等各项公共就业服务;登记失业人员可以享受职业培训补贴和创业培训补贴政策、自主创业小额担保贷款和税费减免政策;就业困难人员可以享受公益性岗位、社会保险补贴政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政策;高校毕业生在自主创业时,可以享受税费减免政策等。持证人的就业失业登记信息可以在全国人力资源市场的信息库里显现,这也避免了持证人重复享受优惠政策,有利于就业服务工作的公开、公正和透明操作,为更好地促进劳动者充分就业奠定了基础。
我市全面启动就业失业登记制度后,持有原劳动保障部门发放的《失业证》、《再就业优惠证》的劳动者,需要在2011年8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期间办理换发事宜。今年《就业失业登记证》发放的重点对象是就业困难人员、享受就业扶持政策人员、登记失业人员和当年新招用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