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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通信网 |
时间:2011-08-23 |
信息来源:网络 |
8月18日,《平板电视机修理更换退货责任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由中国电子视像行业协会颁布施行。
据介绍,虽然今年2月国家相关政策已将平板电视机纳入三包规定,但没有就执行的具体情况制定实施细则,因此平板电视售后纠纷仍屡屡发生,整机生产者和销售者往往互相推卸责任,消费者也无从投诉。作为国家最新颁布的平板电视机三包政策的配套性行业措施,此细则明确了平板电视显示屏生产者、整机生产者、销售者和修理者各自的三包责任和义务。
该《实施细则》适用于我国国内销售并用于家庭消费的等离子、液晶电视机,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内容: 一是产品的三包有效期为整机1年,主要部件为3年。二是上游屏生产企业对下游整机生产企业也应实行3年的质量保证有效期,从而能更好地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三是明确了整机生产者是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质量的最终责任者,谁销售谁先行负责三包,以及产品安装调试服务是整机生产者的售后服务行为。中国电子视像行业协会有关人士表示,将上游屏生产企业、产品安装调试服务纳入三包责任范围,以及实行谁销售谁先行负责,是我国实行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三包规定的进步性措施。
据了解,目前我国平板电视机已成为电视机市场的主流性产品,其市场销售已远远超过了CRT(一种使用阴极射线管的显示器)电视机。据统计,去年投放国内市场的数量达到3900万台,预计到2011年年底,社会拥有量将突破1.1亿台。然而,由于平板电视机技术新、发展快,市场竞争剧烈,产品更新换代快,维修技术要求高,备件供应不及时,加之较长时期以来,产品售后服务行业法规制度建设滞后于市场发展等诸多因素,致使平板电视机的售后服务工作成为消费者关心的热点问题。在上述诸多因素之中,尤以产品售后服务行业性政策法规制度建设滞后于市场发展的问题更为突出。
为缓解这一社会问题,今年2月17日,国家质检总局颁布了《关于将平板电视机商品纳入调整范围的公告》,将平板电视机整机和显示屏等主要部件纳入《实施三包的部分商品目录》。上述国家相关政策的颁布,为平板电视机售后服务行业的规范健康发展提供了政策性的支持。然而,要想真正解决产品售后服务中的具体制度和办法,还需要在上述国家相关政策的框架之下,制定出符合当前产业和市场实际的、具有可操作性的行业配套性措施和办法。鉴于上述原因,中国电子视像行业协会牵头,联合我国平板电视机上游屏生产企业和下游整机生产企业,经过多年的调查研究和前期实践,在国家相关政策的原则框架下,制定了本《实施细则》。
中国电子视像行业协会副会长郝亚斌表示,平板电视机售后服务工作是一项涉及消费者切身利益的工作,是电视机产业质量保证体系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生产企业发展、产业进步的重要动力。《实施细则》贯彻落实了国家关于平板电视机三包政策,为维护消费者和产品生产者合法权益及执法部门依法行政提供了行业制度性参考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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