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力求高校毕业生就业数据真实,2011年,江西首次引入第三方核查机制,委托江西省统计局对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状况进行全面核查,凡就业状况与核查情况不一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不列入学校就业率统计。
这是记者从7日举行的江西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的。
江西省教育厅副厅长彭世东介绍说,2011年全省普通高校毕业生总数为23.3万余人,截至9月1日,全省普通高校毕业生总就业率为85.84%。各学历层次毕业生初次就业率分别为博士98.4%,硕士91%,本科86.82%,高职高专85.03%。
高校毕业生就业状况统计对政府正确决策、引导高校改革、学生专业选择、增强公众信任意义重大。为确保方法科学、数据真实,今年江西省教育厅引入第三方核查机制,6月26日至8月23日,教育部门将有关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状况信息提供给江西省统计局,省统计局组织专门人员,独立办公,对毕业生的就业状况进行了逐个核查。
据介绍,核查方式主要有三种:一是通过将毕业生签约单位与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的数据进行比对,凡未经工商注册和组织机构代码验证的用人单位,不列入就业率统计;二是电话逐个核查。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上的用人单位联系方式与用人单位不符的,不列入就业率统计;三是登记拜访抽查,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上的用人单位办公地点和实际拜访抽查不一致的,不列入就业率统计。
彭世东说,今年江西高校毕业生总人数比上年增加4630人,江西省统计局的核查数据显示,全省高校毕业生总就业率与去年基本持平,略有上升。
同时,在高校毕业生离校前,江西省教育厅向毕业生发放《江西省2011届高校毕业生就业情况调查函》,开展随机抽样跟踪调查,调查涉及毕业生基本信息、目前就业状况、实现就业渠道、工作时间、服务需求以及意见建议等10多个方面。抽样调查结果显示,在被调查的10069名高校毕业生中,已就业或升学的毕业生比例为83.08%,与江西省统计局的核查结果基本吻合。 |